关于山西省2021年度第一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拟认定名单的公示
各有关单位:
根据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加快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》(晋办发〔2021〕12号)、《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晋科发〔2021〕38号)《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评审细则》(晋科综办发〔2021〕48号)等有关规定,经9月18日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,现将我省2021年度第一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拟认定名单(详见附件)予以公示,公示期6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山西省科技厅反应,逾期不予受理。个人提交材料请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单位提交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。
同时,请各推荐单位按照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要求,对2021年度第二批申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、确保质量、择优推荐,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、推荐汇总表1份报送至省科技厅。
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对象、申报条件、申报材料、申报程序、有关要求及《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》《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推荐汇总表》等详见《通知》。《通知》电子版网址如下:http://kjt.shanxi.gov.cn/bgs/51182.jhtml
联系方式:张泽伟,葛姣 电话:0351-4239047
联系地址:山西省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省科技厅
山西省科学技术厅
2021年9月18日
附件
来源:山西省科学技术厅